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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

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

发布日期:2017-04-09

一、时间安排

1.学位论文查重时间

2017年4月10日~5月10日

2.答辩审批时间

2017年4月24日~5月19日

3.答辩时间

2017年4月24日~5月24日

4.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

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,2017年5月24日截止

5.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

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,2017年5月25日截止

6.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

2017年5月29日

7.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整理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

2017年6月1日~6月2日

8.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时间

2017年6月3日~6月4日

9.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

2017年6月5日~6月6日

10.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

2017年6月6日前

11.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、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

2017年6月7日

12.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

2017年6月14日~6月16日

13.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

2017年6月20日~6月23日

14.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

2017年6月20日~6月23日

15.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

按学校统一安排

二、注意事项

1.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,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。

2.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(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只允许提交一次)。

3.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,注意不要漏填“答辩委员会信息”及答辩时间、地点;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,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。

4.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。

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

2017年4月8日